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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16:23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提示》要求,按照《深圳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深城职院〔2024〕38号),结合学校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本报告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s://www.szcp.edu.cn/_html/qtxxgk/,官网主页设“信息公开”栏目)。

一、概述

2025—2026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副职领导担任。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健全制度机制。学校严格执行《深圳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深城职院〔2024〕38号),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一致。

(三)拓宽公开渠道。学校综合运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校园网主页及各二级学院网站、学校办公系统(OA)、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会议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本学年,学校官网主页设学校概况、院系设置、教学科研、招生就业、新闻信息、通知公告、信息公开、资料下载等16个栏目,共发布信息332条;官方微信公众号(szcpinfo)、抖音号(73306604867)、视频号(sphDxHfnlsB8rfX)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456条,召开党委会41次、校长办公会29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公开情况

学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条逐项推进落实,其中研究生招生(第11—14项)、校办企业(第17项)、本科层次办学(第27、30、35项)、毕业生就业(第31—33项)、学位授予(第43—46项)、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第47、48项)、巡视反馈(第49项)等18项本学年不涉及,理由已在附件中逐条注明;其余32项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校园网主页及各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各项公开情况详见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对照表》。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学校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要求,招生政策、招生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通过“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及微信视频号、招生咨询QQ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并通过印制招生指南、赴省内各城市高招会和生源学校宣讲、举办校园开放日等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本学年通过招生网累计发布信息公开事项16项,其中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简章等5项,自主招生考核大纲、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考核结果、录取名单公示等6项,录取查询与录取结果等4项,招生咨询1项;招生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发布信息200余项。录取环节及时公开各批次投档分数线、录取查询渠道、录取进展及录取通知书投递情况;自主招生环节按规定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考核结果和录取名单。学校纪委参与招生流程的审核监督,公布纪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校在官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财务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本学年公开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5年部门决算,并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规章制度专栏等渠道,公开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重要财务管理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为高等教育学费、高等教育住宿费两项,均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所有收费按规定公开、规范收取。本学年学校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工作,采购信息在招标代理机构和学校官网同步发布,做到公开透明。

3.教学质量信息。学校按时公开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在学校官网公开专业设置及其主要课程,每年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并公布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因2025-2026学年度学校暂无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无可公开。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校不断健全学生管理相关制度体系,涵盖学籍管理、资助帮扶、奖励处罚、日常管理及学生申诉救济等方面,相关制度均已通过学校办公系统(OA)发布,并形成学生工作制度汇编,新生人手一册。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校长信箱等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对照表.pdf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