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2024学年,我校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力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体制建设,完善公开程序
上一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副职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完善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我校于2024年7月出台了《深圳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实施力度,从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
二、多种公开形式,规范工作程序
为推动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并为广大师生所熟知的载体和形式。
书记·校长下午茶:我校定期开展“书记·校长下午茶”活动,各二级学院相应开展“院长下午茶”活动,校领导和二级学院领导与师生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学校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话题,解答师生反映的事项,及时回复、及时解决,多措并举,现场为师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一年来,共举办“书记·校长下午茶”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下午茶”活动15次。
书面公开:主要有学校党委、行政文件,学校党委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简报,各部门文件、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公开学校的重大决策决定、研究的重要事项及问题,通报学校及部门主要工作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等。2023-2024学年,我校通过文件形式公开信息310余条,内容涉及学校教学、人事、招生就业、招标等工作。
会议公开: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教代会工代会等会议公开学校的主要工作,并征求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2次,全体中层干部会议6次,教职工代表大会6次,就学校发展的有关问题作了征询、部署和通报。
校园大众宣传媒体公开:学校网站设立了相关的信息公开专栏,分校外公开(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和校内公开(OA系统-信息发布)两个渠道。学校根据知悉范围要求和涉及群体情况,在两个渠道及时公开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学校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基本信息。全校师生可以在学校网站上通过通知公告栏目、办事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栏目、人才招聘栏目以及各部门、二级学院网页等,查询各种信息并可以下载有关的文档资料;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校园网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全校师生还可以在“深圳城市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szcpinfo)、抖音号(73306604867)和视频号,深城职深技师服务中心服务号(sstiyxt)等新媒体平台查询校园动态、通知公告及校内外各项服务菜单。我校涉及学生收费的事项及时在学校官网公示,招生的事项及时通过校园网、省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招标事项及时上网公开。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城市职业学院的函》(粤教规函〔2024〕8号)精神,2023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深圳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深圳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3月,深圳城市职业学院通过教育部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市机构编制和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学校同时举办高职教育和技工教育,实施“一体化办学,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学校财务目前以深圳技师学院为预算主体。
1.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复局本级和各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于2024年3月22日在学校网站主页“预决算公开专栏” 及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公开2024年深圳技师学院部门预算。
2.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复局本级和各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我校于2024年10月17日在学校网站主页“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及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公开2023年深圳技师学院部门决算。
3.按上级物价部门收费管理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1)按照物价部门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
(2)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亮证收费。在学校校园网如实公布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做到教育收费经过公示后再收费。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过招生简章,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方式将学校收费内容向学生和家长明示,使学生明白、家长满意。
(3)严格执行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制度。学校教育收费一律由财务处归口统一办理。使用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财务处加强教育收费的资金管理,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实行“收支两条线”。
(4)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监督制度。在招生收费的热点时段,纪委部门主动深入学生注册、收费一线,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待学生和家长的来访来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取信于民。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1.招生政策公开。我校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明确各类招生考生报考资格,在阳光高考网、广东省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校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印制学校招生指南、宣传海报等资料,供社会、考生及家长查阅监督。
2.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我校开通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和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投档分数线、录取查询渠道、录取进展、考生问答、招生动态、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计划完成情况、录取通知书投递情况、新生入学指南等相关信息,让考生及时了解我校最新的招生动态,全面提高我校招生工作的透明性、时效性。
3.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学校纪委在招生录取和退档审核环节全程参与监督把关。全程公布学校纪委联系人与电话,委派专人接待、接听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来电,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招生“阳光工程”。
(三)教务信息公开情况
1.公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官网公布学校开设专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
2.教务信息公开。全校课程安排情况在校园网可查询。学校每周五下午安排各专业教师集中学习、开展教研活动。
3.每学年根据学校文件评定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任课教师确认并纳入人事考核后公布,同时开展三方评价(学生、教育教学督导、二级学院),评价结果在二级学院张榜公示。
4.委托第三方进行教师发展评价调查、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和在校生学习情况调查,相关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向教学部门发布。
(四)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资助情况公开。学生资助情况公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评审结果均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投诉,共公开学生资助公示信息3次。
(五)对外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1.对外合作信息公开。在校园网公布对外合作信息共24条。其中:国际交流与合作新闻信息4条,教师出国(境)交流信息公开20条。
2.外事活动新闻公开。在校园网发布重要外事接待、国际项目合作的新闻,便于教师及时掌握外事工作进展,获取开展国际合作资源信息。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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