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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补)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09:07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本学期学生课程重(补)修已完成申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范围

根据《深圳技师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和《深圳城市职业学院重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实际,本学期课程重(补)修,深城职采用跟班、组班上课的方式,深技师采用组班教学或单独辅导等方式。

二、安排及要求

(一)重(补)修课程于本学期第5周(3月30日)开始,课程教学结束后完成教学与考核。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进度,并在考核结束后及时上报课程重(补)修成绩。

(二)若出现上课时间冲突,相关课程教师应作出相应调整。各二级学院教学干事将调整后的课程信息于第7周前报教务处。

(三)如确因课程冲突、实习冲突等客观原因,导致本学期重修课程无法修读的学生,务必于4月13日-4月19日登陆教务系统学生平台申请取消。

(四)重(补)修课教学推荐使用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信息处朱俊伟或教务处罗瑞明老师联系。

(五)各二级学院应做好课程重(补)修工作,加强对重修课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班主任务必通知本班学生及时登陆查询信息,并要求学生按时参加重(补)修;任课教师应加强对重修学生的指导与督促。

(六)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拟毕业班级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并提交成绩。其他重修成绩登记,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三、查询方式

(一)已申请重(补)修学生(包括滞后毕业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学生平台查询本人重(补)修课程安排,具体路径如下:

深城职:1.移动端:“深城职深技师服务中心”服务号→校园应用→应用中心→教务管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课表。2.电脑端:网上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一教育教学→教学一教务管理系统(高职)→运行→我的课表。

深技师: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我的申请→重修课程申请→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重修课程教师、二级学院或教务处。

(二)任课教师可登录深技师教务系统获取重(补)修课程学生名单和考勤表,具体路径如下:

深城职:网上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教育教学→教学→教务管理系统(高职)→运行→我的教学任务→学生名单→重修重考类型选择“重修”→搜索

深技师:网上服务中心→教务系统→教师信息平台→教学信息管理→ 学生成绩登记→ 重修成绩登记

(三)班主任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班实际重修学生名单,具体路径如下:

深城职:官网→网上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教育教学→教学→教务管理系统(高职)→运行→重修管理→重修管理→学生重修报名管理。

深技师:办事大厅→教务系统→班主任平台→班级学生管理→实际重修查询

四、重修缴费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深技师学生重修次数为2次及以上的,须交纳重修费。具体缴费金额按照学校财务处核算的重修费为准。重修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4月26日前)缴纳重修费。不按时缴纳者,取消重修资格及课程成绩。

 

附件:深圳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安排表.xlsx

                        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