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0 21:22   

根据《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人员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其他成绩合格人员为递补人选(详见附件)。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入围人员是否符合《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中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以及其他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后续环节应聘资格。

因入围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满拟聘人数5倍为止(其中,递补的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定于2026年1月25日举行。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1月22日9:30-17:00。

请考生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资格复审当天上午9:30之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签到。签到后,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复审结束。缺席或未携带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二)资格复审地点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天工楼30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建议所有考生从学校北门入校。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的(相近专业报考是指本人所学专业不在公告发布的两个专业目录内,在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下一级专业目录中,选择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进行报考),还需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材料。

        4.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6.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7.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境外取得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经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附翻译机构资质证明(或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10.除报名表外,其他材料应提供原件供资格复审人员验证,存复印件。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审。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以《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本通知由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含递补).pdf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

2026年1月20日